關于啟動《關于北京城市副中心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細則》第二批申報工作的通知發表時間:2026-01-19 10:00 各有關單位: 為推動北京城市副中心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深入落實優化營商環境相關指示精神,按照《關于北京城市副中心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細則(修訂版)》(通住建委發〔2025〕5號)相關要求,現開展第二批政策申報工作。。 一、申報基本條件 1.申報企業符合北京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在本區實際經營、依法納稅的建筑業企業。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支持: (1)3年內發生由國務院安委會掛牌督辦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 (2)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等聯合懲戒名單; (3)法律、法規和規章明確規定不予支持的其他情形。 3.同一申報年度內申報主體可同時享受北京市、通州區其他支持政策,區級同類型政策從優不重復。 二、申報流程 由區住建委發布獎勵申報通知與申報指南,符合條件的建筑業企業按要求向區住建委提交申報材料。區住建委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待財政資金到位,按照獎勵資金審批流程及相關規定撥付獎勵資金。 1.電子版報送: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于1月23日前登錄北京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策兌現’頻道( https://zhengce.beijing.gov.cn )或北京市通州區企業政策兌現服務平臺(https://qyfwpt.bjtzh.gov.cn:9000/qyfwdt),進行線上申報。 2.紙質版報送:區住建委對電子版申報材料或線上申報材料審核通過后,項目申報單位將紙質材料一式三份報送至北京市通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地址:北京市通州區車站路49號)。紙質版申報材料報送前需裝訂成冊,按照要求在規定處簽字并加蓋公章與騎縫章。 3.對申報資料不齊全的,由審核單位退回申報主體,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充的資料。申報主體應在收到補充材料通知后及時補充,于申報截止日期前補充完畢,逾期視為放棄申報。 三、申報時間 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3日 截止報送時間:2026年1月23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四、資金條款申報要求及材料 申報單位根據申報支持方向的要求提交申報材料,申報單位應確保申報材料填寫真實、完整、規范,紙質材料應與電子版(線上)申報材料一致。 (一)申報條款一 政策條款:第四條 鼓勵企業縱深發展。對企業綜合規模達到1000億級、500億級、100億級、50億級且不低于上年同期的建筑業企業,分別最高支持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和10萬元獎勵。 1.申報說明 條款中“不低于上年同期”的認證標準為企業2023年完成施工工程量總額和2023年新簽合同總額。 2.需提交的申報材料 (1)通州區支持建筑業企業獎勵補助申請表(附件1) (2)申報承諾書(附件2) (3)具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2023年度和2024度財務審計報告 (4)2023年度和2024年度項目臺賬等綜合規模證明材料(需加蓋公章) (5)2024年企業完稅證明等納稅證明材料(需加蓋公章) (二)申報條款二 政策條款:第六條 鼓勵企業優化提升。對新增特級資質的建筑企業,最高支持1000萬元,支持資金分三年完成兌現。對新增總承包一級資質的建筑企業,最高支持200萬元,對新增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建筑企業,最高支持100萬元。若有晉級,僅支持差額部分。 1.申報說明 (1)申報該條款的企業資質升級需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內完成。 (2)特級資質獎勵分三年兌現,申報企業在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申報的獎勵金額應分別不超過350萬元、350萬元、300萬元。 2.需提交的申報材料 (1)通州區支持建筑業企業獎勵補助申請表(附件1) (2)申報承諾書(附件2) (3)新升級資質證書等升級證明材料 (三)申報條款三 政策條款:第十一條 鼓勵打造優質工程。鼓勵企業創優創先,發揮精品工程示范作用,對未使用財政資金且新獲得魯班獎及其他經認定的國家級或國際級獎項的項目,按項目最高給予施工總承包單位50萬元獎勵。 1.申報說明 申報該條款項目的獲獎時間需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獎勵申報材料由獲獎項目施工總承包單位進行提交。 2.需提交的申報材料 (1)通州區支持建筑業企業獎勵補助申請表(附件1) (2)申報承諾書(附件2) (3)關于申報項目未使用財政資金的說明(附件3)及投資批復文件(需加蓋公章) (4)項目獲獎證書等獎項證明材料 (四)申報條款四 政策條款:第十二條 加強項目示范引領。對新建高標準超低能耗建筑、一般超低能耗建筑,分別按照不超過200元/平方米、100元/平方米給予建設單位補貼,單個示范項目最高支持300萬元。對其他新技術創新應用項目經研究后給予一定建設補貼。 1.申報說明 高標準超低能耗建筑:(1)符合《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設計標準》(DB11/T1665)的城鎮居住建筑;符合《北京市超低能耗示范項目技術導則》的城鎮公共建筑;符合《北京市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項目技術要點》(京建法〔2017]11號附件1)或本市技術標準的城鎮既有建筑超低能耗改造項目;符合《北京市超低能耗農宅示范項目技術導則》(京建發〔2018]127號)或本市技術標準的超低能耗農宅。(2)100%社會投資建設項目,建筑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施工圖通過專家評審、現已竣工,補貼金額依據具體實施面積進行計算。 一般超低能耗建筑:(1)滿足現行國家標準《近零能耗建筑技術標準》(GB/T51350)中超低能耗建筑相關要求。(2)100%社會投資建設項目,建筑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施工圖通過專家評審或者取得國標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認證證書且現已竣工,補貼金額依據具體實施面積進行計算。 2.需提交的申報材料 (1)通州區支持建筑業企業獎勵補助申請表(附件1) (2)申報承諾書(附件2) (3)項目基本情況說明(附件4) (4)施工圖通過審查證明材料或國標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認證證書 (5)項目竣工證明材料 (6)超低能耗建筑測繪面積證明文件 (7)施工圖 (8)超低能耗建筑驗收報告 注:如項目取得市級超低能耗獎勵資金,則無需提供第(6)—(8)相關材料。 附件下載: |